本文作者:cysgjj

预防重大疾病医疗法-预防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

cysgjj 02-07 37
预防重大疾病医疗法-预防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大病医保范围有什么规定2、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本文目录一览:

大病医保范围有什么规定

1、法律分析: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2、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为,参保(合)人在罹患大病时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对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之后,需要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保障

3、大病医疗的范围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等。

预防重大疾病医疗法-预防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如果投保者购买的是商业保险的话,大病医保保障的范围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障范围。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预防重大疾病医疗法-预防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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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共54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的条例。2003年5月7日,经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

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以下简称突发***),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

5、《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突发***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其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预防重大疾病医疗法-预防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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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处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制订并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防治应急预案。 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突发***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重大疾病医疗期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劳动者发生重大疾病 劳动合同 应怎样办理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的时限。

医疗期满,职工患病没有痊愈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给职工一次性医疗补贴

员工重大疾病医疗期法定期限多久

法律分析:劳动法中规定了重大疾病的病***是3个月至24个月的。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法律分析: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病***条,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医疗期。

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40 号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已于2004年12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法律依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4、南京防疫站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京市紫竹林2号。

5、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的经费保障政策,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6、【释义】本条是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有关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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